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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工作职责

    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工作职责

      一、基本原则

      (一)坚持指导、协调、配合,主动参与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。

      (二)卫生防疫队伍到达现场后,要立即与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,按照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工作。

      (三)灾害不同阶段,防疫的重点工作应有所侧重。

      (四)按照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,做好各类救援队伍的卫生保障工作。

      二、工作职责


      (一)灾民集中安置点。

      1.对所在地灾民集中安置点的设置(包括安置点选址、灾民规模、医疗和卫生监督人员的配置等)提出指导意见。

      2.掌握受灾伤亡情况、尸体处理、环境消毒杀虫情况。

      3.掌握饮用水、生活用水、食品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安置点医疗站、人畜粪便垃圾处理等情况。

      4.开展鼠密度、蚊蝇等密度监测,指导开展消杀灭。

      5.对灾区灾民安置点或小范围居住点的卫生状况及需求进行快速评估,预警分析。

      6.针对风险或存在问题进行指导、培训。 

      (二)医疗机构、临时医疗点。

      1.指定专人每天巡访责任区内医疗机构(临时医疗点),掌握传染病疫情/症状监测就诊登记、报告工作执行情况。

      2.对疑似传染病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分析。

      3.掌握医用垃圾的处理情况。

      4.发现鼠疫、霍乱等疑似传染病病例增多、聚集性传染病疫情,要深入调查,及时报告,开展控制工作。

      (三)救援队伍。

      1.指导救援队伍设定卫生负责人,定时掌握相关症状发生情况。

      2.掌握救援队伍饮用水、生活用水、食品卫生等情况。

      3.指导救援队伍开展个人卫生防护和临时居住点的消杀灭工作。

      (四)信息沟通。

      1.了解灾情、医疗卫生系统受损情况。包括疫情网络报告、免疫规划冷链系统等受到破坏情况,提出卫生资源需求。

      2.掌握并及时更新责任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、临时医疗队(包括野战医院、巡回医疗队等)、灾民集中安置点基本情况,卫生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员。

      3.组织开展地震灾区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。综合灾区既往传染病疫情、监测背景及防控工作概况,灾情受损情况,进行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,向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,提出下一步需求和建议。

      4.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,遵守新闻媒体信息发布和公布的纪律,要与派出机构/当地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。

      (五)开展救灾防病卫生宣传工作,做好针对灾民和救援人员的心理辅导。

      三、内部组织


      (一)防疫队负责人统一协调、安排,队员要分工协作。

      (二)各防疫队执行现场工作日志制度,队员每天记录、收集和整理有关的数据和图文资料。

      (三)防疫队每日进行内部讨论,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,汇总形成工作日报。

      (四)现场工作结束后,及时完成现场工作报告。


    (来源:中国卫生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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