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妇科 >> 保健常识 >> 避孕措施 >> 文章正文

什么时候不宜吃避孕药

来源:本站 日期:23/5/2008 点击:

      一般而言,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,但有时也要慎重。据专家指出,处于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:

      1、患有急、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不宜服用。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,经肾脏排泄,如果患有急、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,将会增加肝、肾负担。

      2、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。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、钠等物质滞留,会加重心脏负担。

      3、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。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。

      4、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。由于服用避孕药后,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,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,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。

      5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,在没有治愈前,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。 

      6、乳房良性肿瘤、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,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。 

      7、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(如脑血栓、心肌梗塞、脉管炎等)者不能使用.避孕药中的雌性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,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。 

      8、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,否则会加重症状。 

      9、过去月经过少者,最好不用。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,更会减少月经量。

      10、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,并降低乳汁的质量,还能进入乳汁,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,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

想了解更多信息或预约就诊请拨打电话027-85806789或点击点这里留言

首页|楚天概况| 新闻动态|就医指南|先进设备|名医推荐|在线咨询| 电子地图|妇科| 男科|其他科室|网站地图

★ 年度先进单位
★ 年度先进文明单位
★ 承诺老百姓放心医院
★ 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技术协作医院
★ 中国名院品评牌战略论坛指定单位

Copyright 2008 楚天门诊健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505049号
地址: 武汉市汉口青年路266号公交车站旁(新一佳超市对面) 24小时咨询电话:027-85806789
乘车路线 武昌到楚天门诊: 10 411 536 542 584 590 715 719 807
汉阳到楚天门诊: 208 585 597 70 79 704 720
汉口到楚天门诊: 38 46 509 512 526 550 560 603 604 621 71 721 560 801 808
温馨提示:本网站信息仅作健康参考,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,具体诊疗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。
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: